高雄男追求女老師失敗「竟衝到學校堵人」 跟騷下場曝光

安姓男子追求女老師不成,跑到學校找人又不停寄信,被依跟蹤騷擾防制法,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示意圖/Shutterstock)
安姓男子疑追求女生不成遭封鎖,不僅衝到對方任職學校找人,還跑到停車場堵人,不僅如此,他還寫信放到對方家的信箱,內容稱對方「寶寶」、「我愛妳、我想妳、我陪妳」被報警提告。高雄法院審理後,依犯跟蹤騷擾防制法,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安姓男子與該名女老師均為高雄某協會成員,安男對對方有好感,但卻遭封鎖,未料,從2023年9月間,他在某民代陪同下,前往對方任職學校,以要女方將歸還茅臺酒為由,向校長表示要與女老師見面;同年10月2日,安男又前往學校,在停車處所等候,看準女老師出現後立刻上前跟她講話,要求解除封鎖。
事隔1個月,安男利用學校舉辦校慶機會,又進入校園內,並於女老師的辦公室外來回走動,6天後,他趁對方前往澄清湖運動時,尾隨她繞行湖邊。
遭封鎖後,他改以寫信方式,信件內容稱女方為「寶寶」、「送妳11枝紅玫瑰表示:妳是我的最愛~只對妳一心一意、一生一世愛妳!」、「觀世音菩薩說我倆前世是金童玉女」、「我只想與妳做今生夫妻直到一人老去為止」、「誠摯請妳將我的Line及手機號碼解鎖好嗎?」、「「寶寶夫人我愛妳」等,連續3次將信件放到女老師家的信箱中。
女老師不堪其擾,不僅要改變上下班路線,進出工作地點、休憩地點、住家等處都會感到害怕,深怕他又會出現胡言亂語或其他騷擾行為等,因而報警提告。
高雄法院審理時,安男稱當時對方說要幫賣茅臺酒,只是想將酒拿回,承認信件是他所寫,因為雙方是好朋友所以講話沒有尺度。但法官根據雙方對話紀錄和信件內容文字,確實足以讓人感受遭異性騷擾並嚴重擾亂心緒,審酌安男行為讓人心生畏怖,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承受精神上困擾、痛苦,並考量他犯後否認犯行,雙方尚未和解,依犯跟蹤騷擾防制法,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