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法
」 動保處 飼主 動物 動保法 貓咪
彰化疑似出現虐狗情形!可憐黑狗烈日下竟徒步追車
彰化縣埔心鄉員鹿路二段下午2時許,疑似出現虐狗事件,一名貨車司機將黑色的犬隻綁在貨車後面,讓犬隻以步行的方式跟上貨車的行駛。畫面讓人相當不捨。而彰化動物防疫所也證實,確實有接獲民眾檢舉,但詳細情形仍有待後續釐清。彰化縣埔心鄉員鹿路二段下午2時許,疑似出現虐狗事件,一隻黑色犬隻烈日下竟被栓在貨車後,並且以徒步的方式追車,畫面令人相當不捨。令人痛心的是,今日中午彰化縣氣溫高達32度,在如此炎熱的氣溫中,犬隻恐怕會有中暑甚至熱衰竭的風險。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表示,今日下午2時許確實有接獲民眾檢舉,詳細情形仍有待後續釐清。據了解,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第7款規定,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寵物,違者若造成犬隻受傷,最高可罰7萬5000元,若飼主的虐待行為屬實,恐怕將面臨萬元的開罰。

小黃運將私設繁殖場「卻養不起」 虐殺6貓棄養7貓下場出爐
新北市計程車司機謝水森為補貼花用私設繁殖場養貓販售,卻因為養不起,在今年2月用鐵錘將5隻貓咪砸成重傷,又用利器把1隻貓咪刺成重傷,再將7隻貓帶到外面丟掉,害6隻貓因傷重死亡,而唯一一隻沒被傷害的貓咪則被車碾死。新北地方法院痛批謝水森並未真心悔悟、犯罪動機毫無可憐之處,依動保法6罪各處1年併科罰金25萬、定應執行3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35萬。判決指出,謝水森明知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仍違法私營貓咪繁殖販賣獲利,還為了節省花費,今年2月27日凌晨時在家中用鐵錘將5隻貓咪砸到重傷後,再用利器刺傷另一隻貓後,連同一隻未傷害的貓咪共7隻貓帶出門,趁四下無人將貓丟在中和光環路段上,害6隻貓傷重而亡,未受傷的貓則被附近車輛碾死。當天上午民眾晨間運動路過,驚見車道散落7隻貓屍嚇壞報警,警方持搜索票到謝水森家中逮人,另起出謝水森違法繁殖的16隻貓咪。偵查時,謝水森供稱因年紀漸大,不堪負荷才「棄養」貓咪,並稱他是因身體不好無法照顧那麼多隻貓咪,又因為開計程車的收入不穩定,經濟壓力大等,怕他死後貓咪沒人照顧才會將貓咪棄養在人行道,但又翻供稱他想不開、睡不著,才會抓幾隻貓出門,被法院認為說詞反覆、難認為其有悔意。法院認為,謝水森飼養貓隻環境極差,貓龍狹小、貓砂也沒有定期更換,現場髒亂不堪,加上他私營繁殖,是以最少花費達到經濟最大化的目的,故意丟棄的貓咪還是米克斯幼貓,以此認定他是為了剔除沒有經濟價值的貓咪,為了圖謀己利、樽節開支的意圖甚明,所為甚爲可惡,應予嚴懲。法院以謝水森遲至審理時才坦承傷害貓咪,但又含糊帶過犯案過程,認定謝水森不願坦然面對犯案,認為難以認定謝水森對於犯案是真心悔悟,審酌其犯罪可非難程度極高,對於社會治安造成震撼程度,犯罪動機亦毫無可憐之處,倘若不予嚴懲,自不能與社會期待相呼應,因此依動物保護法六罪各處1年徒刑、併科罰金25萬,定應執行3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35萬。

港女狂養23隻寵物!返鄉竟棄養8貓1犬 動保處開罰55萬、列黑名單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5月19日晚間接獲通報,在永和區仁愛公園有多隻狗貓連同籠具疑似遭棄置,隨即和永和分局共同派員前往稽查,發現飼主在現場辦理送養會。經查飼主賴小姐是香港人,20日要返鄉,所飼寵物無法帶回國,故將18隻貓、5隻狗共23隻寵物,帶到公園找人認養,並現場簽署轉讓單予愛心民眾。由於最後仍有8貓1犬無人認養,為免於寵物置放街頭過夜,動保處帶回安置,但飼主隔日未依約領回寵物,認定為棄養,且該批寵物未施打狂犬病疫苗及絕育,依法裁罰共計55萬元罰緩並列為黑名單,終身不得飼養犬貓。動保處表示,19日晚間23時永和仁愛公園被置放23隻犬貓與籠具,由於動物數量驚人,引來人潮圍觀聚集。經查飼主為香港籍人士,因家庭因素須返港,無法帶走所飼養23隻寵物,原租屋房東也不願飼養,故將所有寵物帶至公園供民眾認養。現場7位愛心民眾認養10貓4犬,因動保法並無禁止飼主自行轉讓寵物,動保處現場留存轉讓單,追蹤該批寵物後續狀況。新北市政府動保處5月19日晚間接獲通報,在永和區仁愛公園有多隻狗貓連同籠具疑似遭棄置。(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眼見已凌晨,仍有8貓1犬無人問津,飼主仍不願提供安置處,為免於該批動物流放街頭,動保處當下帶回安置,並要求飼主須隔日領回。不料,該飼主次日未依約現身,還將電話轉為語音拒絕接聽,經詢問移民署才知當日上午已出境。動保處表示,賴女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3項規定,飼養之動物,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違者依同法第29條第1項第1款暨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動物保護法事件裁罰基準,飼主棄養8貓1犬裁罰最高新臺幣15萬元罰鍰,另依同法第32條規定,得逕行沒入飼主之動物,及同法第3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其列入飼養黑名單中,不得再飼養寵物。新北市政府動保處5月19日晚間接獲通報,在永和區仁愛公園有多隻狗貓連同籠具疑似遭棄置。(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另外,該批寵物多數未絕育依同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同法第27條第8款暨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動物保護法事件裁罰基準規定處最高25萬元罰鍰。寵物未施打狂犬病疫苗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第2項,飼主應為寵物每年注射狂犬病疫苗,不為動物防治措施,主管機關將逕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第2款規定處最高15萬元罰鍰,以上合併裁罰55萬元罰鍰。賴女雖然出境,動保處仍會依法進行裁罰及送行政執行,往後一旦入境,移民署會通報行政執行署,啟動後續追繳程序。動保處強調,外籍人士在台因故無法繼續飼養寵物時,也應盡早安排安置場所,或依照動保法通報所在地轄管動物保護機關單位協助處置,勿隨意帶至戶外棄養或放生。飼養寵物是給予牠一輩子的承諾,請善待寵物、陪伴終生,即使不擬續養也應主動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辦,不可隨意棄養。飼養寵物前應事前評估自己的飼養能力,認養不棄養,愛牠就給牠一輩子溫暖的家。

浪貓危機2/愛媽遭鄰長施壓達4年 崩潰吶喊:浪浪可憐、別再來了!
苗栗縣頭份市尖下里年約60歲黃姓鄰長遭當地居民指控,疑似濫用職權及人脈網絡,找來議員進行關說,施壓防疫所欲將當地兩隻TNVR浪貓抓捕送往收容所。此外,黃姓鄰長也因怒氣無處發洩,將炮火瞄準當地林姓愛媽,還屢次因為貓咪問題刁難她,甚至動員大批人力到林姓愛媽住家聯合稽查,對她施壓長達4年,讓她不堪其擾,直呼「別再來了!」林小姐多年前就投入TNVR行動,自費為街區十多隻流浪貓結紮、施打疫苗,並原地野放,所有照護行為都依照動保政策,不理解黃姓鄰長僅因不滿其替當地2隻TNVR貓發聲,竟因而屢次為難她。「在苗栗縣11個收容所已經飽和的情況下,對於浪貓最好的方式應為配合行政院農業部推動的TNVR政策,以公私協力等方式將浪貓『結紮後原地放回』,怎料此舉卻引來地方人士不滿。」林小姐無奈地說。她口中的「困擾」,其實是來自在地黃姓鄰長。她與動保團體指出,黃姓鄰長長期對社區貓隻與愛媽行動抱持強烈敵意,不僅多次向防疫所檢舉,還疑似在社區群組與民代管道放話,將林小姐指為「非法餵養者」、「造成環境髒亂的問題人物」。動保人士林小姐指苗栗防疫所為抓捕2隻TNVR貓,放置了5個誘捕籠。(合成圖/黃威斌攝、讀者提供)「為了這兩隻貓就一直檢舉我!」林女表示,黃姓鄰長辯稱因為那兩隻TNVR貓與她較親近,所以應該負起責任將兩隻貓關起來。林女則駁斥TNVR政策就是絕育後原地野放,是除了將毛孩關進收容所外的另一種選擇,也是現階段零安樂政策相對好的配套措施。林女強調,若真的是家裡養的貓跑出來並影響到黃男,她願意賠償或認錯,而不是沒來由地針對她,她也指控對方多次到動保所檢舉她,甚至在去年九月,找來地方議員、員警、清潔隊及防疫所的人員,到她家進行「聯合大稽查」,最後也查無任何違規事證。她強調,「貓狗生命就是這麼短,牠們也不願意流浪,不得已才生活在那個地方,不應該趕盡殺絕!」「台灣毛孩子家園協會」理事長徐滿惠指出,林小姐的遭遇是地方制度在面對TNVR政策時,常陷入「政策喊推動,基層怕惹事」的窘境。當地方意見領袖如鄰長、里長強烈反對或檢舉時,行政單位大多傾向「處理掉比較快」,導致愛媽成為壓力出口。農業部鼓勵公私協力執行TNVR政策,絕育、打疫苗後原地放回以控制流浪動物數量。(圖/報系資料照)「牠們也不願意流浪,也希望有人愛、有人養。」林小姐心痛表示,這些年來最怕不是罰單,也不是被罵,而是看到浪貓的生命及居住權沒被重視。就算將那兩隻貓抓走,也還是會有其它浪貓存在,學會和平共處才是當地居民的解決之道。《動物保護法》第30條之1明定,政府推動TNVR時,應保障動物福利並與民間團體合作,不得任意捕捉或移置結紮放回之動物。農業部也於2023年公告,執行TNVR地點若無重大危害環境、公共衛生或安全,不應移除貓隻,否則將違反政策初衷。另外,若基層公務員未依據動保法執法,甚至配合特定地方勢力任意捕捉已結紮之動物,恐涉及濫權與違法行政。如動物因此死亡,亦可能觸犯《刑法》第277條之1的虐待動物罪。記者致電給黃姓鄰長了解相關事宜,截稿前未獲回應。致電徐姓議員了解是否有居中關說對防疫所施壓等情況。徐議員表示「並非外界所傳,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強調沒有協助黃鄰長,是直到前兩週接到動保團體電話,才得知此事。致電給苗栗防疫所所長張俊義,詢問是否遭到民代施壓,張說:「沒有這樣子的情況」,提到那兩隻貓未打晶片屬於無主犬貓,是收到通報後才派員去誘捕。

浪貓危機1/苗栗鄰長疑找議員施壓抓TNVR貓 防疫所涉濫捕爭議
苗栗縣頭份市尖下里5月初爆出兩隻已結紮、施打疫苗的TNVR貓(Trap 誘捕、Neuter 絕育、Vaccinate 防疫、Return 回置),因民眾向動保機關檢舉遭違法捕捉,引發動保團體反彈。「台灣毛孩子家園協會」理事長徐滿惠及在地愛媽林小姐指控,檢舉人為年約60歲的在地黃姓鄰長,長期以來疑似濫用職權、惡意檢舉TNVR貓隻,並疑似找議員關說、施壓防疫所抓捕2隻浪貓,恐違反《動物保護法》甚至重創TNVR政策推動成果。據了解,被鎖定抓捕的兩隻貓,均為長期照護的TNVR個體,並配有耳剪標記。當地愛媽林小姐表示,浪貓在當地生活多年,兩隻貓已完成結紮並施打疫苗,每年也會固定施打五合一跟狂犬病疫苗,非常親人、更無攻擊紀錄,不理解為何要趕盡殺絕。「他4年前就要下毒手了,但是一直以來沒有抓到。」徐理事長痛批,黃姓鄰長指控那兩隻貓曾踩踏到他車,甚至會到住家附近徘徊影響安寧。不只向友人借誘捕籠逕自放置,去年甚至持網欲將其抓捕,並涉嫌找來地方人士關說,對苗栗防疫所施壓,無所不用其極只為除掉其「眼中釘」。浪浪零撲殺政策上路後,逐漸以TNVR等方式管控流浪犬貓,並剪耳原放。(圖/讀者提供)林女透露自己擔任愛媽已4、5年,當初帶那兩隻貓去絕育、施打疫苗並原地野放。黃姓鄰長指控汽車遭貓踩踏後,林女也提出解方,願意自掏腰包幫其出錢作汽車美容,卻不被對方買單。事實上,林小姐的做法正是行政院農業部推動的TNVR政策核心內容。《動保法》第15條規定,對犬貓應辦理絕育手術,以減少繁殖過剩造成的棄養與收容壓力,農業部也在官方指引中鼓勵公私協力執行TNVR,並明示「結紮後原地放回」是保護流浪動物權益的友善方式。林女提到,上月苗栗防疫所人員為了抓捕那兩隻貓,明知其為TNVR政策之社區居民,仍放了5個誘捕籠欲將其抓回收容所。被問到若真的抓到了浪貓該何去何從,防疫所表示會協助送養,面對此說法林女難以認同,「防疫所過去曾表示苗栗縣11個收容所皆已飽和,且當事的兩隻貓不只高齡且還患有免疫疾病,送養絕非易事,且有極高的機率在收容所裡因不適應環境或得病而死。」苗栗防疫所上月派員到浪貓活動區域,持捕獸網欲將毛孩帶回收容所。(圖/讀者提供)依《動保法》規定,已結紮之TNVR個體,行政機關應以不干擾方式處理,除非有確實攻擊或病危事證,否則不應強制捕捉。而此次事件中,動保機關未曾實地勘查與確認證據,卻在鄰長與民代介入後迅速出動,不免讓人懷疑,是不是政治人物的壓力影響了行政中立與專業判斷?徐滿惠曾直接聯繫苗栗防疫所所長,對方親口說是受到徐姓議員施壓,要求「務必把這兩隻貓」抓到。但此舉牴觸農業部政策,抓捕過程甚至也未經過審慎評估並提出正式書面報告,有濫權甚至違反執法程序之疑慮。徐認為,TNVR政策原意是減少流浪動物,建立社區共容模式,但若因地方人士反對或不當政治施壓就輕易破壞,恐讓真正努力結紮、照護的志工寒心,也讓政府多年的努力白費,她呼籲能有更多保護TNVR貓的配套與制度保障。記者致電給黃姓鄰長了解相關事宜,截稿前未獲回應。致電徐姓議員了解是否有居中關說對防疫所施壓等情況。徐議員表示「並非外界所傳,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強調沒有協助黃鄰長,是直到前兩週接到動保團體電話,才得知此事。致電給苗栗防疫所所長張俊義,詢問是否遭到民代施壓,張說:「沒有這樣子的情況」,提到那兩隻貓未打晶片屬於無主犬貓,是收到通報後才派員去誘捕。

又見遛狗不繫繩!北市男為護愛犬遭杜高犬咬傷 白目飼主挨告強辯「狗沒攻擊」:不然他會更慘
今年1月,北市一名喻姓男子在明知自家阿根廷杜高犬(Dogo Argentino)屬於《動物保護法》公告的五大烈性犬之一,卻在遛狗時未繫牽繩,導致愛犬在公園遇見另名羅姓男子所飼養的柴犬時失控上前攻擊。羅男為保護自家愛犬,右前臂與雙手遭杜高犬咬傷,血流如注,事後報警提告。誰知喻男面對警詢,不僅表示「是對方的狗先挑釁」,還辯稱自己的狗沒有攻擊羅男,「不然他不會只受這種傷,早就上新聞了!」對此,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後,將喻男依過失傷害罪起訴。根據起訴書,2025年1月19日,喻男帶著自己飼養的杜高犬到北投珠海路一帶的公園散步。喻男雖知杜高犬屬於高攻擊性的大型兇猛犬種,依法應全程繫好牽繩並戴上嘴套,但他不僅為將愛犬繫上牽繩,同時只以寬鬆的嘴套應付了事。當喻男在公園內遇見同在該處遛小型柴犬的羅姓男子,杜高犬突然失控暴衝撲向柴犬,羅男反射性抱起愛犬保護,自己的右前臂與雙手卻遭杜高犬猛咬,當場血流如注。事後,羅男立刻就醫治療,並攜染血衣物與驗傷單報警提告。喻男在面對警詢時,反稱「是對方的狗先挑釁」,並口出狂言稱:「如果真是我家狗咬的,他才不只受這種傷,早就上新聞了。」檢方調查完畢後,認為喻男未善盡飼主管理義務,違反動物保護規定,導致他人受傷,已設過失傷害罪,依法對喻男提起公訴。據了解,阿根廷杜高犬(Dogo Argentino)是阿根廷培育的大型工作犬種,以強壯、勇敢和狩獵能力聞名。由安東尼奧‧諾雷斯‧馬丁內斯博士於20世紀初培育,用於狩獵野豬和美洲獅。體型魁梧,體重約40至50公斤,肩高60至68公分,毛色純白,短毛光滑,適應多種氣候。杜高犬忠誠護主,對陌生人警戒,適合做守衛犬或家庭伴侶。具高耐力和敏捷性,但需早期進行專業的社會化訓練以控制狩獵本能,否則對其他動物可能具侵略性。適當運動對其健康至關重要。在阿根廷被視為國寶,象徵力量與勇氣,深受愛犬人士喜愛。

剛退役男子涉虐貓致死還將過程PO網! 警前往營區外逮人
新北市一名在昨日(5月31日)傍晚退役的林姓憲兵役男,遭控虐待家裡飼養的貓咪,還將施虐過程PO上網,引發網友怒火。警方擔心林男退役後不易尋人,便在5月31日前往營區外埋伏逮人,而林男也坦承自己確實情緒失控虐貓,但否認虐貓致死。警詢後將函送地檢署偵辦。有位網友日前在Dcard以「內有虐貓影片,請協助」為題發文,貼出2段掐貓撞牆、摔貓的影片,並表示「平常蠻憨厚的,我完全不知道他是會做出這種事情的人…這隻貓在去年底左右離開這個世界,本人敘述是因為車禍離開,當事人最近養了一隻一樣品種的貓咪,我不想要有其他動物再因為虐待而受傷害」。新北市議員蔡淑君接獲民眾舉報後指出,該貓遭林男數次甩飛、撞擊牆壁及掐壓脖子後死亡,依據疑似施虐軍人以涉犯動保法第6條,可依同法第25條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以上到200萬以下罰金,呼籲國防部應正視處理。議員陳偉杰則說到,向新北市政府反應後,動保處人員協同樹林分局三多派出所警員到場,查詢服役單位並通知林男到案。據了解,林男早已因不適服役而申請退伍,昨日剛好要退伍,警方擔心林男退役後不好找人,因此與軍方緊急合作,在當天與動保處人員赴營區外逮人。根據《中央社》報導,新北市府動保處長楊淑方透露,林男在5月31日晚間到案,由樹林警分局三多派出所、樹林分局偵查隊進行詢問。楊淑方說,林男坦承,今年2月以前曾因被貓抓傷,一時情緒失控而有虐貓行為,後來因為沒將貓關好,貓咪外出時被車輛撞上,於今年2月25日死亡,並非是被他虐死。楊淑方指出,林男虐貓還將虐待過程影片上傳網路,2項行為都違反《動物保護法》;至於是否涉虐待動物致死,警方將函送地檢署偵辦。警方則提到,由於林男原先會在5月31日退役,在軍中辦理完成相關退伍離營手續後,便由士官長帶出營區外交給警方帶回調查。

動保處查獲大溪非法養殖場「多達26隻品種犬」 遭狠心切除聲帶、強迫繁殖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於28日查獲大溪區康莊路上1處非法繁殖犬場,該處貨櫃屋內多達26隻品種犬,且有犬隻聲帶遭切除,現場環境惡臭,且犬隻糞尿許久未清,多犬隻毛髮凌亂打結、指甲過長及患有疾病狀況。動保處獲報到場未發現嫌疑人,後將依地主身份等進行追查。大溪區康莊路上1處偏遠山頭,有2座貨櫃屋,民眾通報狗叫聲不斷,動保處獲報會同警方前往,孰料現場無行為人、貨櫃屋無上鎖,經查有貴賓犬、約克夏、瑪爾濟斯等多達26隻品種犬,其中有犬隻聲帶遭切除,多犬隻毛髮凌亂打結、指甲過長及患有疾病狀況,現場慘不仁賭,動保處將依地主進行後續追查。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於28日查獲大溪區康莊路上1處非法繁殖犬場。(圖/翻攝畫面)動物保護處考量犬隻皆無正當管道來源,尚有諸多待釐清並顧及犬隻健康因素,動保處先行扣留所有犬隻,該案涉及不當飼養犬隻、非法經營繁殖、買賣犬隻情事,後續調查釐明屬實,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5-2條規定,處1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所有犬隻。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於28日查獲大溪區康莊路上1處非法繁殖犬場。(圖/翻攝畫面)動保處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從事非法繁殖、買賣犬貓,違反者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5-2條規定,未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許可,擅自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場、買賣或寄養業者,處1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止營業;拒不停止營業者,按次處罰之,前項供繁殖或買賣之特定寵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沒入之。倘民眾發現有人非法繁殖、買賣犬貓情事,請立即通知動保處或撥打1959動保專線,將儘速派員到場救援。

新竹男子設陷阱殘忍斬狗頭剝離4肢遭逮 法院重判拘役罰金雙重刑
新竹縣莊姓男子為了食用狗肉,與綽號「小Q」的成年男子於2022年12月26日上午8時許,在莊男住處附近設置套索陷阱捕捉犬隻。捕獲狗隻後,由小Q以刀具砍斷犬頭,再於同日下午3時將屠體交予莊男處理,莊男使用菜刀與油壓剪剝離四肢、毛皮及內臟,過程殘忍,暴露對生命漠視之惡劣行為,警方接獲報案後,於當日下午7時50分在現場查獲莊男與犬屍,同時扣得菜刀1把、鐵棍1支及油壓剪1支作為證物。新竹地方法院一審認為,莊男明知法律明文禁止宰殺犬隻食用,卻與他人共同行為,蓄意設陷阱、殘忍分屍,嚴重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2款之規定,足以社會公憤,故依非法宰殺犬隻罪判處拘役50日,併科罰金新台幣20萬元,法院並裁定,若拘役易科罰金,每日折算新台幣1,000元;若罰金易服勞役,每日折算新台幣3,000元。莊男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法官重新計算罰金折算勞役日數,發現以新台幣20萬元罰金折算為勞役200日(200,000 ÷ 1,000=200),對於被告之身心自由侵害程度遠高於原宣拘役50日,與比例原則不符。最終撤銷上訴後之原判,改判維持拘役50日及科罰金20萬元,並再次確認易科條件折算方式。二審法官強調,本案凸顯私設陷阱及殘酷宰殺犬隻行為,必須嚴加懲處,以彰顯我國維護動物保護法與生命尊嚴之決心。

情不自禁?印度30歲騎術學院員工深夜闖入學院馬廄 性侵「助教」母馬得逞
近日,印度發生一起難以理解的性侵事件,一名在騎術學院工作的30歲男子,趁深夜闖入學院的馬廄,並且性侵了校內的一匹母馬,並在得逞後偷走了價值2000盧比(約新台幣705元)的鐵材。目前這名犯人已經遭到拘留,並且依違反非法闖入與防制虐待動物法案(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Animals Act)等罪名將他起訴。據《印度時報》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印度馬哈拉什特拉邦(Maharashtra)第三大城那格普爾(Nagpur)。當地的馬術協會名下擁有一間馬術學院,校內並擁有包含9匹公馬、8匹母馬。5月17日深夜11點30分時,學院的擁有者拉德夫(Pramod Sampat Ladve)接獲校內保全通報,表示校內遭人非法闖入,並有財物失竊的跡象。5月18日一早,拉德夫到馬術學校檢查了監視器畫面,發現這名闖入者是校內員工、30歲的「蘇拉吉」(Suraj),蘇拉吉本名寇布拉加德(Chotya Sundar Khobragade)。他在17日晚間11點到11點45分之間,闖入了學院內的馬廄,性侵了其中一匹母馬,還盜走了放置在馬廄裡、價值2000盧比的鐵材。拉德夫向當地的警局報案後,當地警方立刻立案進行調查,很快追回了失竊的鐵材,但寇布拉加德一度逃逸,之後在24日成功將他逮捕。已經根據《印度司法法典》和《動物保護法》的相關條款將他起訴,目前正進一步調查中。◎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社區老是遇見蛇!廣東公寓住戶發現頭頂暗藏「養殖場」 上門見百多條蛇嚇壞
近日,中國廣東省東莞市一處公寓的居民總是在大樓附近遇見有蛇出沒,一開始只以為是偶遇野生蛇、或是寵物蛇走丟的個案,誰知大樓各處一再遇見不同的蛇,最終才知道在該棟大樓25樓,有公寓租戶私自在此開設「養殖場」飼育寵物蛇,引發住戶恐慌抵制。最終,在當地官方介入下,從這間租戶的房間內清出了100多條不同品種的寵物蛇。而租戶則宣稱房東當初就知情,遭到其他住戶施壓後卻逼他搬走,雙方陷入租約訴訟糾紛。據陸媒《南都新聞》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廣東省東莞市長安鎮「龍光江南大境」社區的某棟公寓樓。該社區有多位住戶向媒體投訴,社區內有外來公寓租戶在此私自開設寵物蛇養殖場,大量繁殖寵物蛇。不時有蛇會從公寓內逃出,因此社區鄰居經常會在公寓樓內不同樓層撞見遊蕩的蛇,引發住戶恐慌。有業主指出,最初在大樓地下室遇見蛇,大家以為是野生蛇來避冬,沒有多想。後來又在社區草叢遇見蛇,請人來抓走後大家也沒有深究,直到今年5月,又住戶在公寓21樓又遇見蛇,大家才真的開始害怕了。大樓住戶指出,曾多次在樓內不同樓層見到蛇出沒,才引起他們警覺。(圖/翻攝南都新聞)另有社區住戶指出,這位「養蛇人」平常透過微信朋友圈在網路上發送販售寵物蛇的消息,社區的物業人員也知道這麼一位人士的存在,過去有蛇跑出來的時候,物業人員曾通知對方來把蛇抓回去過。後來,多名該棟大樓的公寓住戶在5月18日一同前往該處公寓與養蛇租戶交涉,在公寓內發現大量養殖箱與100多條寵物蛇,於是並報警處理。5月20日,社區管理人員表示,有關單位已經來過,從要求對方遷走屋內的寵物蛇。東莞市林業局則表示,在18日接獲通報有社區住戶非法養蛇後,已派員在當日前往了解狀況,並在該處公寓內查獲100多條各式寵物蛇,不過經查品種均不屬於國家野生動物法規保育的品種,因此工作人員僅勸告該養蛇人將寵物蛇轉移,「就該個案而言,養蛇人並未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等野生動物相關法規。」不過林業局也指出,在社區內大量飼育寵物蛇,涉嫌違反中國《民法典》與《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規定,因此當地公安部門已跟進處理此次事件。因此在21日派員回訪調查時,確認養蛇人已將大部分寵物蛇遷走,現場僅剩2條「玉米蛇」與蛇卵10餘顆。該租戶在公寓內設置的養殖箱。(圖/翻攝南都新聞)廣東尚寬律師事務所律師宦超越也指出,實務上一般居民飼養1、2條非保護類蛇種作為寵物,在管理上相對寬鬆,但也要確認不擾鄰、無安全疑慮。像本次事件大肆養殖,就會被視為「經營行為」,需要相當多單位的批審許可,也需要通過消防、衛生方面的檢查。這位「養蛇人」的做法涉嫌構成違法。此外,公寓租戶也不得私自將住宅更改為經營性用途,「養蛇人」的做法明顯改變了該處公寓的居住性質,鄰居可依法要求其停止養殖行為。至於這位年輕的「養蛇人」同樣有話要說。他宣稱自己在租房時,早已明確告知房東自己租下公寓的用途,主張自己並未違約,反而是房東受到其他業主的壓力,主動違約要將他趕走。目前他雖然已經蛇遷走,但拒絕退租,要跟房東「打官司到底」。當事房東則拒絕接受採訪。

墾丁「梅花鹿殺手」抓到了!槍殺割鹿茸、活體賣農場 4盜獵者被捕
恆春半島再傳盜獵梅花鹿,和以往獵殺梅花鹿割鹿茸不同的是,這次是正值落角期、僅有一支角的小公鹿,疑遭盜獵者射殺後,認為無價值而遭棄置。保七總隊第八大隊與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正釐清案情,針對梅花鹿盜獵重點區域加強巡邏查緝。恆春半島梅花鹿盜獵猖獗,山區許多地方都是被棄置的梅花鹿屍骸。(圖/翻攝畫面)保七第八大隊今年1月查獲盜獵者獵殺梅花鹿。(圖/翻攝畫面)盜獵者獵殺梅花鹿割取鹿茸。(圖/翻攝畫面)梅花鹿野外族群一度瀕臨絕跡,墾管處自1986年開始推動復育工作,不料梅花鹿族群增多到對墾丁國家公園內的自然環境造成負面影響,另外對人類也因啃食作物造成農損、穿越道路導致人鹿交通事故。墾管處進行系統化調查,積極尋求解決之道,希望能維護生態平衡。而隨著梅花鹿的增加,盜獵梅花鹿的情況也隨之猖獗,部分不肖人士為牟取暴利,私下以槍枝獵殺梅花鹿,割取鹿茸,或割下帶角的公鹿頭骨製成標本販售,剩餘軀體則隨意棄置山林,引發當地民眾強烈不滿,認為盜獵不但有誤傷民眾的可能,棄置的鹿屍也可能造成衛生問題。滿州鄉近日有一處偏僻山坡就被當地居民發現黑色塑膠袋中,裝著一隻年輕公梅花鹿,死亡約半天,頸部有一個明顯彈孔,令人怵目驚心。居民推測,盜獵者可能因夜間狩獵看不清目標,誤殺這隻正值落角期、僅有一支角的小公鹿,發現頭骨無市場價值後,乾脆打包棄置無人之地。當地張姓居民指出,恆春半島部分地區的盜獵行為已成公開的秘密,許多地方常見無頭鹿骸散落,屍臭瀰漫,梅花鹿族群雖多,但應透過科學管理與合法途徑,平衡梅花鹿族群與生態,而非由盜獵者來獵取這些生命。墾管處表示,梅花鹿目前雖不屬保育類,但在國家公園內獵捕野生動物,已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禁止狩獵動物或捕捉魚類,經查獲可裁處3000元罰鍰。更違反《動物保護法》,最高可處200萬以下罰金。更嚴重的是,盜獵者恐涉及非法持有槍械,可能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保七第八大隊今日也發布今年1月查獲盜獵集團,該集團去年9月在社頂公園盜獵梅花鹿,案經多月蒐證及循線擴大追查,陸續查獲4名盜獵者及2把土製獵槍。經查陳姓嫌犯4人,在2023年至2024年之間組成盜獵集團,以徒手捕捉或非法使用槍枝獵殺等方式,獵捕活體梅花鹿,將其獵殺後割取鹿茸,經警方向上溯源,其中活體梅花鹿部分賣給其他不知情的動物農場,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動物保護法及國家公園法等罪嫌。墾管處表示,若發現可疑盜獵情資,可撥打免費保育專線0800-885996,或直接聯繫管理處及保七總隊,共同守護野生動物,以確保永續國家公園的自然資源。

桃園社宅2天3小貓墜樓亡!住都中心揭原因 住戶遭勒令遷離求償
桃園蘆竹區二號社會住宅近日發生一起令人痛心的幼貓墜樓事件,三隻幼貓從七樓陽台墜落死亡。市府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以下簡稱住都中心)調查指出,該事件肇因於房客出國期間,未妥善安置貓隻安全措施,導致幼貓穿越陽台欄杆墜樓。住都中心表示,15日晚間接獲通報,指蘆竹二號社宅公共區域有貓咪墜樓。中心人員多次聯繫房客無果,經由房客友人得知其目前正在國外。鄰居反映該戶陽台仍有幼貓出沒,擔心再度發生墜樓意外,住都中心遂會同警方及動保處進入屋內進行處理。進入現場後發現屋內環境髒亂,內有三隻幼貓,其中一隻已死亡,均由動保處帶回安置。另有三隻成貓於救援時逃至陽台外側平台,至深夜仍未成功誘捕。動保處將持續派員現場誘捕,確保貓隻安全。根據《動物保護法》第五條,飼主應負妥善照顧飼養動物之責任,避免動物遭受意外或危害。針對此案,住都中心已將全案移交動保處調查處理,強調將依法嚴懲,絕不寬貸。此外,住都中心指出,該房客未盡飼主責任,導致幼貓喪命,亦引發社區安全疑慮與居民驚恐,情節重大,已符合社宅強制終約條件。市府將勒令房客於5月31日前遷離,並依法對相關損失提起求償。住都中心重申,社會住宅資源有限,原意在提供市民一個安全、整潔且友善的居住空間。對於惡意或重大違規行為,將依契約終止租約、列入拒絕往來名單,並依法追償損失。同時呼籲所有飼主善盡責任,避免因疏忽造成寵物與社區其他住戶的傷害,共同維護安心共融的生活環境。

潑熱水、點火燒傷虐死5貓!狠男手段兇殘遭判5罪
男子趙育慶被控以淋燙水、火烤等方式虐殺5隻貓咪,案經莊姓同居女友報警,趙男殺貓惡行才曝光,趙因籌不出保證金遭羈押迄今。台北地方法院15日依違反《動物保護法》5罪,分別判處趙男有期徒刑1年9月至1年11月,待全案有罪定讞後,才會定出5罪合併執行多久刑期。可上訴。27歲趙育慶常以花美男裝扮,上傳網路自拍照,2023年5、6月間透過社群媒體認識莊女,同年11月在台北見面,雙方見面3天就同居,之後趙男向莊女要求協助領養貓咪,請莊女向動保與各領養社團登記領養。但趙男卻將貓咪當成出氣筒,不但毆打、拉扯或故意不餵食,更朝貓潑熱水、噴油性殺蟲劑再點火凌虐取樂。2023年12月莊女報警指稱遭趙男限制行動,獲救後供出趙男虐貓惡行,警方會同台北市動物保護處,在趙、莊2人租屋處附近找到5具貓屍,經解剖鑑定發現貓屍有大面積燒燙傷、生前久未進食等受虐導致傷重死亡情形。北檢去年9月依《動保法》5罪起訴趙男,痛批趙男虐死5貓惡行重大,嚴重侵害動物生命法益,並就每罪各具體求刑1年10月。北院歷經1年審理,趙男辯稱他是因燒螞蟻洞才不小心燒到貓咪、替貓洗澡沒調好水溫,導致燙傷,自認養貓知識不足造成貓咪受傷,否認曾脅迫女友領養貓咪,沒有故意虐貓致死。不過,法官檢視檢察官蒐證照片等證物,當庭訓斥趙男虐貓的手段極為殘忍,並譴責趙男虐貓後,竟還要持續領養的行徑「簡直太誇張」。全案昨審結宣判,趙男虐殺5隻貓的犯行,判處5個有期徒刑,包括1個1年9月徒刑、3個1年10月徒刑、1個1年11月徒刑,但未定應執行刑。待本案日後定讞,由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最高是5罪加起來的刑度,最低則是1年11月,刑期通常是上下限中間值衡量。

開車沿路丟包16柴犬 車主挨罰41.5萬
上月中旬有16隻柴犬在新竹縣被沿路丟棄、惡意棄養,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緊急接回安置,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已確認涉案車主身分,動保所針對違反《動物保護法》棄養動物、未替寵物絕育及未辦理寵物登記等事實併罰41.5萬元罰鍰,並列入黑名單。新竹縣動保所長彭正宇表示,4月11日陸續獲報芎林鄉、新埔鎮及關西鎮有人疑似開車沿路惡意遺棄犬隻,當時立即派員將遺棄的犬隻帶回,並完成相關健康檢查與安置。帶回的遺棄犬隻共16隻,皆為柴犬,均未辦理寵物登記及絕育,因遺棄行為觸法,隨即通報警方協助調查。經警方協助調閱監視器後,動保所鎖定涉案車主,針對違反《動物保護法》棄養動物、未替寵物絕育及未辦理寵物登記等事實,併罰41.5萬元罰鍰並列入黑名單,日後不得再飼養犬貓。動保所表示,若車主不服裁罰可提訴願。彭正宇解釋,由於車主並未到案說明,放棄陳述意見,動保所根據現有證據依法處分。由於事發當時仍有其餘犬隻遭丟棄於新北、苗栗,分別視為單一行為,各縣市主管機關都可以依照權責處分。彭正宇指出,16隻遭遺棄柴犬為10隻母犬、6隻公犬,健康狀況均良好,個性也相當乖巧。為協助毛孩們恢復元氣,元培科技大學寵物保健系師生主動提供專業美容服務,幫助牠們更舒適地適應新環境。在寵物保健系師生的細心照料下,柴犬們獲得毛髮指甲修整、洗澡及清潔護理,改善外觀之外,犬隻與學生們的互動,讓牠們逐步恢復對人的信任與安全感。彭正宇說,本案件待裁罰程序完成,柴犬們將開放一般民眾認養,有意認養的民眾可持續關注新竹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最新公告,為這些經歷困境的柴犬提供溫暖幸福家庭。

新竹縣飼主棄養16隻柴犬被逮捕 動保所列黑名單「重罰41.5萬」
上月中旬發生16隻柴犬在新竹縣遭沿路丟棄、惡意棄養,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緊急接回柴犬安置,目前狗狗健康良好並獲得妥適照顧。經配合警方偵辦,已查出遺棄柴犬的飼主,針對其違反動物保護法棄養動物、未替寵物絕育及未辦理寵物登記等事實併罰最高41.5萬元罰鍰並列入黑名單,日後不得再飼養犬貓。動保所長彭正宇表示,動保所於4月11日陸續獲報新竹縣芎林鄉、新埔鎮及關西鎮有人疑似開車沿路惡意遺棄犬隻,當時立即派員將遺棄的犬隻帶回,並完成相關的健康檢查與安置犬隻,帶回的遺棄犬隻共16隻,皆為柴犬,均未辦理寵物登記及絕育工作,且遺棄行為觸法,隨即通報警方協助調查。上月有飼主在新竹縣惡意棄養16隻柴犬,新竹縣動保所找到飼主,並開罰41.5萬元罰鍰列入黑名單。(圖/翻攝畫面)經警方協助調閱監視器後,動保所鎖定涉案車主,針對其違反動物保護法棄養動物、未替寵物絕育及未辦理寵物登記等事實併罰最高的41.5萬元罰鍰並列入黑名單,日後不得再飼養犬貓。彭正宇指出,遭遺棄之柴犬健康狀況均良好,為協助毛孩們恢復元氣,元培科技大學寵物保健系的教師與學生主動協助為毛孩提供專業美容服務,幫助牠們更舒適地適應新環境,本月14日在寵物保健系師生的細心照料下,受救援的柴犬們獲得全面的毛髮指甲修整、洗澡及清潔護理,除了外觀上的改善,學生們也透過美容過程與犬隻互動,讓牠們逐步恢復對人的信任與安全感。本案件待裁罰程序完成,柴犬們將開放一般民眾認養,有意認養的民眾可持續關注新竹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最新公告,為這些經歷困境的柴犬提供一個溫暖幸福的家庭。

犬貓美容定型化契約上路 農業部:保障毛孩福利、規範消費雙方權利義務
隨著民眾飼養比例增加,也越來越多人會選擇將寵物送至寵物美容,幫心愛的毛孩打扮一番,但過往也曾衍生不少消費糾紛導致民眾、店家對簿公堂,對此農業部今(12)日公告犬、貓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重點針對寵物美容常見的糾紛包含犬、貓發生狀況之處理方式,解約之退費規定,飼主逾時接回犬、貓之處理進行規範,並不得記載美容行為涉及動物醫療或宣稱醫療效能及其他有利業者之片面規定。農業部說明,寵物美容常見項目包括修剪毛髮、指甲與洗浴的大美容及只有洗浴的小美容等,整體市場規模約為每年一百億元,從業人員約萬人,而本次定型化契約上路,希望不僅能保護毛孩的動物福利,同時也對飼主及業者雙方的權利義務作出規範,保障雙方的權益,後續將對業者及民眾加強宣導及推廣。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表示,契約共明訂5大方向包含,服務內容之說明及確認,業者應在服務前,明確說明服務內容等;詢問、照護義務及異常處理,業者服務前應先透過消費者,充分了解犬、貓個性、行為等,且若服務期間犬、貓出現異常狀況,應立即妥善處理並通知飼主;提供履約保障,業者應就預收犬、貓美容服務費用50%額度,提供履約保障,但契約期限1個月以內或按月收費或預收費用累計未消費金額在1萬元以下者,得不提供。許多民眾關心的退費爭議,本次定型化契約亦有納入,消保處指出,除了「單次消費」外,消費者若是包月服務等,可於服務前隨時解除契約,而業者應於3日內退費,並可扣除約定手續費;若業者變更服務地點或消費者指定之犬、貓美容服務人員等情形,消費者得解除或終止契約,而業者應於3日內退還相關費用予消費者。倘若出現天災、事變等不可歸責於雙方之事由、或犬貓死亡致難以繼續接受契約服務,雙方得解除或終止契約,企業經營者應於3日內退還相關費用予消費者,不得收取手續費。消保處補充,消費者逾時30分鐘以上接回犬、貓,若雙方已有約定逾時費,業者得依約定開始計收逾時費,若店家打烊前飼主仍未出現,業者須盡照顧責任,並得收取違約費,但每日收費最高不逾該次服務費用之3倍;若飼主3日以上未接回犬、貓時,業者應通知動物保護主管機關依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處理。消保處提醒,業者使用定型化契約若有違反公告事項之情形,除法律另有處罰規定外,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經再次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南非數十萬隻雞餓到「互相啃食」! 動保團體無奈執行安樂死
南非當地一間家禽公司因為沒有足夠的資金飼養雞,導致數十萬隻雞餓到「互相啃食」。而雖然當地動物福利組織,已經拯救了近50萬隻雞隻,但仍有將35萬隻雞被迫安樂死。根據《美聯社》報導,南非當地一間家禽公司因為沒有足夠的資金飼養雞隻,將多個家禽養殖場荒廢不管。對此,英國防止虐待動物協會(NSPCA)表示,當工作人員前往幾處荒廢的家禽養殖場時,發現雞隻們出現大規模互相啃食的情況。英國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在聲明中指出「這是一個令人痛心的場景,瘦骨嶙峋的雞擠在一起,互相啃食。」並透露,目前組織已經成功拯救了50多萬隻雞。這些雞隻屬於南非主要家禽供應商 Daybreak Foods,由於公司金源困難影響了飼料配送,導致雞隻們有一段時間沒有餵食。公司表示,他們已經盡最大努力減少動物的痛苦。而英國防止虐待動物協會表示,該組織從上週三開始安排人道毀滅,至本週一才結束,共派出約75名動物保護人員,逐一處理無法康復的雞隻,共有約35萬隻雞受到安樂死,更形容大規模撲殺對員工造成極大心理壓力。英國防止虐待動物協會指出,由於雞隻已超過一星期沒有進食,並承諾將以動物保護法向Daybreak Foods 提起法律訴訟,追究其遺棄動物的責任。南非政府則表示,正與該公司高層磋商其財政困難問題。

海巡署澎湖截獲「36隻走私寵物貓」 全數安樂死銷毀
海巡署3月5日於澎湖尖山貨運碼頭截獲36隻搭乘貨輪運台卻無晶片的品種貓,當日雖無證據證明為不法走私貓,僅罰鍰並植入晶片後交由貨主領回。但檢方隔日接手偵辦後,由查扣貨主手機通聯紀錄認定為走私進入,全數依法執行安樂死,此消息在澎湖縣議會5日質詢時才意外曝光。海巡署2021年8月曾破獲不法私梟走私154隻未檢疫品種貓,翌日火速依法全數執行安樂死,曾引發外界不捨,因此海巡署第七岸巡隊尖山安檢所今年3月5日在澎湖尖山碼頭截獲包含10隻幼貓在內的36隻寵物貓後,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及澎湖機動查緝隊等相關單位特別謹慎處理。經過清點,36隻貓包括布偶貓18隻、緬因貓10隻、英國長毛貓4隻、曼赤肯貓1隻、阿比西尼亞貓1隻、賽爾凱克貓2隻,都是高價寵物貓種,均無晶片與疫苗證明,但台中經營寵物店的貨主矢口否認走私,調查人員也無法證實來源,只能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中未依規定申報及施打疫苗等處以罰鍰,並在施打晶片及疫苗後發還。不過檢方翌日介入偵辦後,依據貨主手機通聯紀錄認定該批貓為走私品,因此全數銷毀。澎縣府農漁局昨在議會業務報告時,議員蘇育德質詢該批貓怎可打完疫苗便輕縱,經農漁局官員說明,才得知早已全數被安樂死。農漁局長陳高樑表示,因案件由檢方指揮偵辦,原希望能找出走私管道,澎湖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僅負責執行安樂死,並不清楚相關案情後續發展,也不宜主動對外發布,才讓這些早已被人道處置的走私貓下場,在2個月後的議會質詢時才曝光。

高雄男搬離「貓咪留租屋處」…牠活活餓死成乾屍 無良飼主下場曝
高雄一名郭姓男子在租屋處養貓,怎料他搬離租屋處時,竟將貓咪棄置在屋內,任由毛孩自生自滅,直到房仲帶人看屋,聞到屍臭味後,才揭穿郭男的惡行,經高雄簡易庭裁定,將郭男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拘役20日,併科罰金20萬元。案經上訴,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駁回郭男上訴,全案定讞。回顧該案,郭男於2017年12月起,承租高雄某區的一間套房,沒想到2023年2月退租搬離後,他竟將飼養的貓咪獨留在租屋處,導致毛孩活活餓死變成乾屍。直至半年後,一名高雄房仲帶人看屋時,聞到有股惡臭飄出,開門一看才發現,屋內有一具貓屍,趕緊向高雄市動物保護處通報,這才揪出飼主郭男的惡意棄養的罪行。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認為,郭男若自知無力繼續飼養貓咪,應向相關動保團體、救援社團或中途之家等相關管道請求協助,而非消極棄養,故依《動物保護法》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處郭男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另併科罰金20萬元。郭男不服上訴,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認為,原審已充分考量被告犯罪動機、手段等情事,且被告否認犯行、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因此予以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