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
」 性侵 監察院 檢察官 麥當勞 性騷擾
暈船檢察官!跟蹤、堵人1年 女書記官不堪其擾提告下場曝
任職於雲林地檢署的魏姓檢察官,因為對某位女書記官有強烈好感,多次用各種理由送禮,對其表示追求,最終行為越演越烈,甚至變成跟蹤騷擾,歷時1年多。最終,女方不堪其擾,對其進行提告,魏檢被依照《跟蹤騷擾法》提起公訴,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並於15日經懲戒法院議處免職,轉任彰化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可上訴。據了解,被害女子為雲林地檢署的書記官,2021年3月入職。而魏姓檢察官對其有好感,並嘗試積極追求,不僅殷勤送各種小禮物,更是刻意製造獨處機會,並於停車場、走廊等處等待女方,但女方卻深感其擾。該名書記官所配屬的檢察官察覺有異後,確認她對魏姓檢察官無交往意願後,出面制止,但魏男卻屢勸不聽,於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反覆於上班打卡處賭人,並不斷於雲檢內部跟蹤、騷擾,嚴重打擾該名書記官。該名魏姓書記官被雲林地檢署依照違反《跟蹤騷擾法》起訴,雲林地院一審將他判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魏檢未經上訴定讞。而雲林地檢署也將此案送至檢察官評鑑,並由懲戒法院議處。經審理後,認為魏姓檢察官違失情節重大,嚴重影響檢察官形象,因此15日判決將他免職,轉任彰化地檢署檢察事務官。

台大婦科男醫誆「性反應測試」性侵女病患!真實姓名曝 衛福部擬推「狼醫查詢平台」
台大醫院一名黃姓男婦產科住院醫師,於2021年趁值勤急診工作時,對女患者以做「性反應測試」為由進行猥褻、指侵,事後遭提告,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依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判處3年徒刑。如今判決書出爐,黃姓男醫師的全名也被曝光。對此,衛福部強調,將啟動懲戒程序,研議成立「狼醫查詢平台」,希望類似事件不要再發生。判決書指出,一名女子因腹痛、發燒,於2021年6月26日上午8時許,至台大醫院急診室就診,經診斷疑為黃體破裂而留院觀察。而黃信穎於當月27日為急診值班醫師,負責該女子之診查,卻利用醫療關係,以需對她之性器官實施身體檢查為由,在無任何護理師在診間陪同下,對女病患為性交行為得逞。當事人提告後,台大醫院即由婦產部成立小組執行性騷調查,4個月後結案並記過處分,後來黃信穎離開台大醫院,自2022年起轉任桃園八德某婦產科診所繼續執業長達3年。直到2025年5月判決曝光,才火速辭職並辦理診所歇業。針對此案,外界要求衛福部應提供狼醫的查詢平台,衛福部回應,「衛福部非常重視這個議題」,將研議設立「狼醫查詢平台」,提供民眾查詢醫師是否有紀律處分或刑責紀錄。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則說,依照《醫師法》第25條第二款規定,「利用業務機會之犯罪行為,經判刑確定」,應「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懲戒」,而涉案醫師將移交醫師懲戒委員會審理,可能廢止其執業執照、醫師證書。《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大婦科男醫藉內診指侵女病患逼高潮 女醫氣炸:醫學會不管品格嗎?
台大醫院一名黃姓男婦產科住院醫師,於2021年利用值勤急診工作時,對女患者以做「性反應測試」為由,進行猥褻、指侵,甚至說出「沒有做到高潮的話,結果可能會有影響」。如今傳出黃姓男醫師遭台大記過,任職於桃園某婦產科,這讓同為醫師的台灣基進秘書長吳欣岱忍不住斥責,「醫學會只查核技術與知識,不管品格的嗎?」、「難道要求學會把關讓台灣女性看醫生不要遇到罪犯有這麼難?」據了解,該名黃姓男醫師在2021年6月,台灣正處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期間時,已是台大醫院婦產部第3年住院醫師,負責值勤急診診療工作,而受害女子當時因腹痛、發燒,在同月26日上午8時許到台大急診室就診,經診斷疑為黃體破裂而留院觀察。受害女子指控,在她住院隔日下午,黃姓男醫師單獨帶她到婦科診間進行診查,當她想詢問性生活的隱私問題時,對方卻回覆「我認為妳也是在意性生活的人,我來確認妳骨盆腔有無發炎,如果性器官受到刺激不會收縮,那就是骨盆腔發炎」,接著要她脫掉內褲躺在診療椅上,提議要進行「性反應測試」。受害女子表示,黃姓男醫師隨即在無護理師陪同的情況下,配戴手套用手指插入她的陰道,期間還說「為了避免尷尬,萬一要高潮時要跟我說」、「哪邊是有反應的」,直到她回應無法承受才停止動作。怎料,黃姓男醫師更藉口發現異常分泌物,要求再做一次性功能測試,還強調「沒有做到高潮的話,結果可能會有影響」,令受害女子起疑拒絕,黃姓男醫師不斷追問拒絕的原因,並為此道歉,要求她出去後不要「亂說」,甚至幫她訂晚餐。後來,受害女子覺得不對勁,於是請男友協助報警。庭審時,黃姓男醫師坦言曾以手指搓揉女病患陰蒂,並將手指伸入其陰道,但否認性侵,辯稱是對方說自己在性交時會腹痛,才會對她進行性功能障礙的內診。黃姓男醫師還提及,他在醫界人力短缺的情況下,仍願意投身婦產科,加上急診不會有護理師跟診,而他幫女病患檢查,卻反遭對方質疑,他才主動道歉,希望她能緩解心情。法官認為,黃男罪證明確,毫無悔悟之心,遂依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判黃男3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另針對是否公開黃姓男醫師身份一事,衛福部昨(12)日回應,會先由地方衛生局評估懲戒處分,是否公開身份則由醫事司、保護司研議修法。對此,吳欣岱於臉書發文批評,據她了解,這名黃姓男醫師已經不是台大住院醫師,而是有執照的婦產科醫師,相關報導提到加害人並無悔意,「這種人還發放了婦產科專科醫師執照,醫學會只查核技術與知識,不管品格的嗎?」吳欣岱也感嘆,「這幾年光是婦產科醫師性騷、性侵案件有判決的就已經有好幾例,目前沒有見到學會有任何處理,難道要求學會把關讓台灣女性看醫生不要遇到罪犯有這麼難?」《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公布身分?台大醫院婦科醫藉看診名義性侵女病患 衛福部回應了
台大醫院一名黃姓婦產科住院醫師,2021年性侵就診的女患者,以做「性反應測試」為由,對其猥褻、指侵,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依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判處3年徒刑。衛福部今日(12)表示,會先由地方衛生局評估懲戒處分,是否公布性騷醫療人員身分,則會由醫事司、保護司研議修法。該名黃姓醫師2021年6月時,是台大醫院婦產部第3年住院醫師,負責執勤急診診療工作;女患者於當月26日上午8時許,到急診就診,經診斷疑為黃體破裂而留院觀察。負責診察的黃男,以需對性器官實施檢查為由,謊稱要做性反應測試,並配戴手套用手指插入陰道;之後藉口發現異常分泌物,要求再做一次性功能測試,還說「沒有做到高潮的話,結果可能會有影響」,令女患者起疑拒絕並報警。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原本在醫師法中,就明定醫師「利用業務機會犯罪行為經判刑確定」,會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懲戒。而過往有些事件,是屬仍在醫院內部進行申訴、未經法律程序確認,引起外界討論是否公開涉案醫師姓名。針對是否公布性騷醫療人員姓名,劉玉菁表示,衛福部會進行研議,謹慎討論哪些情況下可以公開姓名,又要公開到什麼程度。如果沒有確定犯罪事實,就將名字流傳出去,若事後發現並非事實,會對當事人造成傷害,需要小心謹慎,也需要很精細的討論。劉玉菁說,若要公布性騷醫療人員姓名,衛福部會研議是否修法,不過目前已有性平三法,醫師、藥師等各人員也都有各人員法,要修人員法還是性侵害防治通則,讓人員利用業務犯罪時可公布姓名,還需要進行進一步評估。不過,針對黃姓醫師此案,劉玉菁指出,他是已經被法定確認有犯罪行為、一審判3年徒刑,姓名也已連名帶姓公開在判決書上,與其他仍在內部申訴階段案件情形不同。黃醫師職登在桃園市,衛福部會行公文,由該地衛生局或公會進行第一階段懲戒委員會,如醫師不服提出覆審,衛福部會接續受理。

新北女檢座捲88會館案! 涉助洗錢大亨郭哲敏潛逃遭彈劾下場曝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涉嫌出入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所管領的「88會館」,並且接受無償招待,甚至還指示放行郭哲敏導致其潛逃國外,王涂芝遭移送懲戒,懲戒法院判決罰款3個月月俸、約50萬元。可上訴。王涂芝日前遭彈劾,曾出入私人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經查後發現其出入之招待所竟為郭哲敏所管領的88會館及睿森銀樓地下室。而郭哲敏洗錢案由王涂芝指揮偵辦,且王涂芝於2022年認定郭哲敏有逃亡、串供之餘,故簽發拘票,函請移民署於郭哲敏等4名被告入出國時,暫時留置並通知刑事局執行拘提,及於通知禁止入出境暫時留置管制表記載限制郭哲敏出境、出海。2022年9月22日,郭哲敏從洛杉磯入境,並於同年10月18日於紐約出境,10月23日再度自紐約入境,並於10月26日於新加坡出境。經行前旅客資訊系統得知郭哲敏即將入境以後,移民署將資訊告知刑事局聯絡人,原本應由刑事局執行拘提,但王涂芝卻下指示,表示暫不將郭哲敏拘提到案,同時告知移民署讓郭哲敏得正常通關入出境。10月26日郭哲敏於新加坡出境後,新北地檢署於同年11月11日發布通緝,並在2023年8月10日由法務部調查局、刑事局、航空警察局、移民署、外交部駐泰代表處等機關共同協力,將郭哲敏自泰國押回國歸案。監察院指出,王涂芝在該案偵查初期,已認定郭哲敏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及串供、滅證之虞的具體事證,並審酌有拘提之必要而簽發拘票,及於通知禁止入出境暫時留置管制表記載限制出境、出海,但卻又仍任由郭正常通關,明顯有重大違失。王涂芝經彈劾後,移送職務法庭進行審理。王涂芝也在行政調查過程中,主動坦承曾前往88會館,並說明亦有至睿森銀樓地下室接受招待,自行簽請迴避郭哲敏刑事案件的承辦,無隱瞞之情。合議庭審理後,認為現有事證無法斷定王涂芝有包庇郭哲敏之舉,但因她2度至私人招待所受招待,以及開立拘票有違比例原則等,已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規定,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經審後,職務法庭認為,王涂芝違失情節尚未達不適任檢察官或公務員,而應予汰除的程度,施以罰其現職月俸給總額3個月的懲戒處分,應足以產生警惕效果。對此,王涂芝也做出回應,她先是感謝懲戒委員會還他清白,釐清其並無縱放,並肯定她過往對於工作的認真與投入。但她也表示很遺憾即便自己在本案扣得了史上最高的2.4億元仍需要面臨罰俸。

綠色神功護體1/公會無視親綠律師不倫 學者批猶如縱容性剝削
網路上遭謔稱為「綠師」的網紅律師呂秋遠被爆有私生子,甚至在女方表明不願墮胎後開除她。法界人士質疑,呂秋遠與手下學習律師(實習律師)產下私生子,已涉嫌違反律師倫理,且台北律師公會竟稱此為私事,未積極介入調查,護短之舉猶如縱容性剝削。近來綠營側翼接連人設翻車,身為立委葉元之罷免連署案領銜人的牙醫史書華,被爆出外遇民進黨民代妹妹後,又烏龍爆料「台灣有醫院活摘器官」,最終透過臉書道歉。號稱「台派」的律師呂秋遠也遭到「孩子的母親」林女控訴,寧願花500萬去美國跟不認識的女人做小孩,也不願意留下與台灣女性的小孩,他不僅要求林女趕緊墮胎,跟他「盡快恢復之前的關係」,在林女不從後不僅開除她,甚至還自稱受害者,令林女不禁反問「我拿掉小孩傷到的是我的身體,我留下小孩傷到的是我的律師工作,你到底哪裡受傷?」呂秋遠經常發表婚姻、兩性感情與批評藍白兩黨的文章,政治立場鮮明,被網友稱為「綠師」,在臉書上有87萬名粉絲。呂秋遠曾兩度因涉及在兩造當事人的家庭糾紛中未迴避利害衝突,而遭到律師公會懲戒; 2019年也曾被媒體踢爆與當事人及女粉絲上床,當時媒體拍到呂與兩名不同的女子進出住家及旅館,不過,呂秋遠否認這些指控。律師倫理在台灣的法學院並非必修課,律師考試內容又是選擇題,陽交大科技法學院院長陳鋕雄認為多數法律人未能掌握倫理分際。(圖/翻攝自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臉書)2016年,一位曾姓律師在律師事務所辦公室內,與尋求法律諮詢女子發生性關係,甚至在得知對方已婚後,仍兩度相約在汽車旅館等地發生性行為,曾姓律師遭婦人的丈夫提出妨害家庭告訴,雖然後來撤告,但桃園律師公會認為曾男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等規定移付懲戒,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最終決議停止職務3個月。一位曾擔任師倫理風紀委員會委員的律師指出,呂秋遠曾遭懲戒,依規定不得指導實習律師,但他「借名帶實習」,已涉嫌違反規定;而與手下的實習律師上床、產子,還被指控因不願墮胎就開除對方,不僅可能涉及違法,也嚴重損害司法形象。他進一步質疑,呂所屬的台北律師公會竟未討論懲處,此恐怕與呂有大批粉絲有關,且其政治立場與執政黨一致,「簡直就像是義和團的神功護體、刀槍不入。」該律師譏評倡議女權、勞權的立委與名嘴此時全都噤聲。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院長陳鋕雄是法律倫理專家,他指出,《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實習生於實習期間遭受性騷擾時,適用本法之規定」。實習制度是律師公會建立的制度,指導律師可判斷實習律師取得正式律師資格,兩者之間的權力關係顯然處於不對等的關係,呂秋遠案中的林女便曾表示「害怕實習無法通過」,因此指導律師對實習律師實施性騷擾,可能構成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這件事涉及呂律師平常的專業活動,並不完全是呂律師個人的私事,而是涉及律師形象問題。」陳鋕雄說,呂秋遠本身是以強調性別平等為其主要的律師執業形象,然而自己的行徑卻與其形象大相逕庭,試問民眾會不會懷疑律師總是「說一套作一套」,進而影響民眾對於律師界的信任與職業形象,甚至委任律師的意願。台灣的律師實習制度是規定在「律師職前訓練規則」,對於指導律師的義務或責任並無明確的界定,但在美國的律師倫理規範中有明文規定,與實習律師發生性行為,在美國一定會被認定違反《美國律師公會專業行為示範規則》(ABA Model Rule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第8.4條。「接著就看律師公會如何維護律師專業形象,並向外界說明其判斷標準問題。」陳鋕雄說。披袍執業的律師在民眾眼中是對抗強權的代表,專業形象不同一般行業,因而個人品德操守極易牽動職業評價與定位。圖為上百位律師在2024年走上街頭,參與「律師界守護憲法」遊行。(圖/報系資料照)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姜世明說,律師與委任當事人發生性關係,除非二人是在委任前就是配偶或男女朋友關係,否則就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六條應謹言慎行的規定;指導律師與學(實)習律師間,有評量的權力不對等關係,也不得有性誘引、威迫的情況,就算不是掛名的指導律師,而是同事務所的其他律師,但只要實質上能影響學習律師實習評量或成績者,都應該受到規範。姜世明說,就算是一位考上律師的成年人,處在權力控制的環境裡,面對權力者的性誘引,都可能進入心裡的慌亂和掙扎,常會糾結在舉發後證明困難,及權力者放話「此人不好相處」,而最後「自我說服不是受害人」及「妥協」的心理狀態,把受權控狀態下的妥協,當做是真的,告訴自己是「他有可能是真心的」、「別人可能誤解他」,而成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現象。因此不適宜動輒檢討有權控關係的被誘引的人。目前台灣還沒有指導律師因此受懲戒的例子,因為這種事,很少被揭發岀來,「不是毎個人都能像房思琪一樣,最後用死明志。」不過,他指出,士林地院有庭長性騷好幾個女同事二十幾年,直至前幾年Metoo風潮才被揭發岀來。現階段「律師職前訓練規則」內容主要只規範學習律師的義務,他建議未來律師公會或相關主管機關應做出更明確的倫理規範,禁止指導者對學習律師有性暗示或誘引,而一旦發生性平事件,必須保障學習律師能順利換軌,更換正派的指導律師或轉換事務所,才能保護被害人。姜世明指出,律師有很多行為都不該被輕易淡化為「私事」,而不予追究,否則無異縱容不倫及性剝削。尤其涉及與當事人或實習律師之間的性關係,一旦發動相關程序,律師公會不能以「私事」為由不處理,否則未設典章於前,事後又未援引律師倫理規範,無異鼓勵指導律師行使不當誘引,這種制度就應該被譴責。

油價暴跌16%!OPEC+仍拋震撼彈 8國同意6月增產41.1萬桶
石油輸出國組織與盟友(OPEC+)3 日召開會議後,同意自6月起每日再增產41.1萬桶,這次增產與上月宣布的幅度相當,儘管出乎意料之外的決定曾導致國際油價暴跌。根據外媒報導,OPEC+發布聲明表示,有8個成員國6月每日產油量合計增產規模將由原本計劃的13萬7000桶大增至41萬1000桶,與5月增產規模相同。這8國還包括伊拉克、科威特、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阿曼、哈薩克和阿爾及利亞。受美國關稅政策威脅全球經濟增長、抑制能源需求,加上OPEC+上月意外增產決定影響,國際油價暴跌16%。OPEC + 在無預警情況下提前釋出三倍於預定量的供應,導致美國布蘭特原油價格一度崩跌至每桶 60 美元以下,創下四年來新低。OPEC+代表也曾透露,這項策略的改變,主要是沙烏地阿拉伯已經厭倦哈薩克和伊拉克等成員過度生產,因此選擇透過價格暴跌方式來對他們進行約束。美國石油巨頭埃克森美孚和雪佛龍2日重申了今年產量分別增長約7%、9%。兩家公司均寄望於哈薩克田吉茲油田擴建項目。根據外媒報導,哈薩克多次違反其OPEC+生產配額,促使沙國轉向增產以懲戒違規產油國。另外美國頁岩油業者也倍感壓力,鑽井承包商納伯斯實業上週表示,頁岩油生產商計劃在年底前削減4%的鑽井平台。德州油商謝菲爾德 (Bryan Sheffield) 呼籲企業減少鑽井活動,以避免產業陷入「血流成河」的局面。

內湖母女遭詐報案竟被酸「怎會被騙」走絕路 毒舌警遭判停職6個月
2024年台北市內湖區一對母女疑遭詐騙走投無路下雙雙陳屍住處,當時受理母女報案的劉姓員警,嬉皮笑臉地表示:「錢絕對拿不回來」、「怎會被騙」等,北市府將劉移送懲戒,懲戒法院5月1日下午判決劉休職期間6月,可上訴,但尚未公布判決理由。去年12月4日警方受理報案,劉姓員警為了要製作第二次筆錄,連續打了3、4次電話,但都未接通,劉員一時情緒上來,竟在一接通時,隨口說了「你還活著!」之後說了1分多鐘的電話,講述偵辦過程,原本約了下午要到派出所,但曾母雖然在電話中說「好啊、好啊」卻未現身;不料時隔2天,也就是8日中午輕生,留下的訊息提及自己遭詐騙,偵辦案件員警態度輕浮。後來內湖分局針對此事表示,員警處理民眾報案過程,言行失當,分局秉持不庇縱、不掩飾態度面對,並將以此個案深切檢討,教育所屬體恤民眾被害心情,嚴謹每一個處理細節,並核予劉員記一大過懲處、調至警備隊,劉員主管港墘派出所所長監督不周記過一次,分局長自請處分。◎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日本20多歲男盜80萬皇室生活費遭免職送辦 長官也受牽連減薪
日本宮內廳今(1)日宣布,負責貼身協助、處理天皇日常生活與事務部門「侍従職(じじゅうしょく)」的一名20多歲男職員,涉嫌在皇居事務室盜取天皇一家生活費用「內廷費(ないていひ)」共360萬日圓(約新台幣80萬元),已被懲戒免職,並於4月28日依竊盜罪名向皇宮警察(こうぐうけいさつ)刑警告發。綜合日媒報導,宮內廳說明,該職員自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間,趁值班期間多次盜取現金,單次金額從數萬到數十萬日圓不等。今年3月下旬,他在事務室偷取3萬日圓(約新台幣6600元)時被發現。後續相關人員查帳顯示,自去年11月起至今年3月,他共盜取360萬日圓。該名職員坦承犯行並表示經由於濟困難,而將盜竊的現金用於生活開銷。案發後,他已於4月全數償還款項。宮內廳指出,今年1月下旬,負責管理內廷費的40多歲課長補佐(かちょうほさ)注意到帳目與現金數目不符,經仔細調查後,3月再次發現短少款項,並於詢問該值班職員時得知犯罪行為。不過,該課長補佐由於未妥善管理現金,遭減薪處分一個月(減薪幅度為10分之1),宮內廳侍従職事務主管也受到訓誡,並被要求加強管理及防範再犯。宮內廳表示,過去從未出現內廷費遭竊的案例。針對此次事件,宮內廳長官西村泰彥(にしむら やすひこ)發表聲明稱,「作為支援皇室活動的宮內廳職員,這種行為極不可取,令人遺憾。因對天皇皇后陛下及皇室成員深表歉意,將嚴格維護紀律,並致力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不只多次性騷女下屬!前環保署總隊長遭爆性侵 調查時還稱:女同仁對他無法抗拒
環境部環境督察總隊前總隊長李健育,涉嫌利用權勢性侵、性騷多名女性同仁,至少有11人受害。令人傻眼的是,他在接受監察院調查時,曾脫口表示,以他的外型、個性、穿著等等,周遭女性對他的「關心」應不會感到厭惡,甚至達「無法抗拒的程度」。台中地檢署本月17日將他拘提到案,法院18日裁定羈押於台中看守所。據了解,李健育於2022年、2023年間,長期對女性同仁、訓練班女學員與外部承攬廠商之女員工等等,多次有不當言語、觸碰身體及隱私部位的性騷擾行為。根據《鏡週刊》報導,多名受害者指控,她們曾在辦公室被李健育性侵、指姦,累積超過11人受害。其中,有8名未向監察院提出遭撫摸身體等性騷申訴,包括訓練班女學員被突襲親吻、3名承攬單位女員工遭摟腰及撫摸眉毛,酒醉南部女主管被趁機正面熊抱,更有在原環訓所教室上課的某基金會女學員,同一堂課被撫摸頭髮、臉頰、肩膀超過5次。據悉,受害人事後未提出申訴的理由,係因害怕提起申訴後,職務上會被刁難或秋後算帳,就有一名女學員透露,當時她還在讀大學,覺得該名講師「很噁心」,但得知他是高級公務員,擔心會影響取得證照,才沒有即時制止及提告。沒想到,李健育在接受監察院調查時,竟直言以他的外型、個性、穿著,女同仁對他的近身「關心」應不會感到厭惡,甚至已達「無法抗拒的程度」。前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總隊長李健育,涉嫌利用權勢性侵、猥褻多名女職員、包商女員工、女學員,台中地檢署日前拘提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而隨著更多受害人出面指證,李健育好色行徑逐一曝光,所涉情節遠比已曝光的更離譜。李健育的惡行被曝光後,被調離主管職務,於2023年7月26日調任環境部技監,10月27日環境部作成性騷擾成立決議。李健育雖於2023年9月29日辭職生效,並經環境部於2024年2月6日予以免職,依《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將其移送懲戒。監察院2024年11月5日做出彈劾決議,並全票通過,彈劾成立,認為李健育行為令人咋舌,於監察院詢問時還飾詞狡辯,毫無悛悔之意,移請懲戒法院處理。台中地檢署2024年12月接獲婦幼隊通報展開調查,搜集相關證據後,在本月(4月)17日展開搜索,並將李健育拘提到案,以強制猥褻罪聲請羈押, 18日經台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在台中看守所。《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內湖母女遭詐走絕路「絕筆遺書曝光」 毒舌警獲家屬原諒…開庭卻喊沒悔意:從重量刑
台北市內湖區一對母女因落入詐騙集團「投資陷阱」,受騙1200萬元,報案後卻遭港墘派出所劉姓員警嘲諷「還會被騙喔?」、「怎麼還沒死?」母女倆因不堪打擊走上絕路,遺書也曝光了。而懲戒法院開庭當天,劉員已獲得家屬原諒,在庭上卻突然表示自己沒悔意,還希望法官從重懲罰,讓在場人都難以置信。劉員為了約受害母女做筆錄而打電話時,竟以戲謔的口吻質問:「這個新聞報那麼久了,妳們還會被騙喔?」、「妳怎麼還沒死,怎麼還活著」、「妳怎麼不去死一死?」成為輕生導火線。當時分局澄清並無此事,僅低調證實「確實同仁言行不當」。劉員已與家屬進行「修復式司法」,在庭上卻表示沒有悔意。(圖/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根據《NOWnews今日新聞》報導,警方發現甯姓母親留下一份名為「絕筆」的遺書,提到對不起兒子,「媽媽不能再為你做飯」;另外在曾姓女兒手機裡,找到一份她輕生前2天打好的備忘錄,內容痛罵「爛警察」、「遇到這種人,可能老天也不讓我們活了,不懂這種人抱著什麼心態當警察」。值得注意的是,懲戒法院開庭時,劉員先去地檢署與死者家屬進行「修復式司法」,明明已獲得家屬原諒,甚至雙方有擁抱,法官詢問有沒有悔意,他卻說沒有;被問到希望判輕判重?他卻連說2次「從重」,更表示不用重新考量,態度轉變之大令人看不懂。◎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元祖食品創辦人張秀琬擅闖前媳婦家! 遭判拘役30天定讞
元祖食品前少奶奶安晨妤2019年與二少東張劭緯離婚,指控前婆婆、元祖創辦人張秀琬擅闖她住處,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張女不思循正當途徑解決家事紛爭,進入住宅後,經安多次向其表達退去後仍執意留滯其內,顯未尊重對方的居住領域之權限及安寧,所為誠屬不該,駁回檢方上訴,將張女依犯留滯住宅罪,判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確定。張女被起訴,開啟安女的住宅大門後進入,因安女不願張繼續停留在本案住宅,因而多次要求張立即退去,張執意滯留在本案住宅內不願離去,後來安女報警處理,經警據報到場處理,張女才離去,而共滯留在住宅內約10分鐘。一審將張女判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檢察官依安女請求提起上訴,指責張女為元祖食品之創辦人,社會知名人士,張矢口否認犯行,並未與被害人和解,賠償所受損害,實難認張女犯後態度良好,量刑拘役30日實屬過輕,不足以達到懲戒之效,而未能罰當其罪,且未合於比例原則、平等原則、罪刑相當原則,難收警懲矯治之效,自難認原判決妥適。二審高院認為,原判決認為張女未尊重告訴人對其居住領域之權限及安寧,所為誠屬不該,兼衡張否認犯行之犯後態度、自陳之智識程度等,量處拘役30日,量定之刑罰,並未逾越法定刑度,亦無失出失入之情事,難認原審有何濫用量刑職權、量刑失衡之情形,檢察官上訴指摘原審此部分量刑過輕,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手伸進女下屬衣褲還戳胸部 環境部高官性騷7女性遭羈押
環境部環境督察總隊前總隊長李健育,2022年、2023年間多次利用職務之便,對7名女性下屬及外部人員進行性騷擾,2023年遭當時立委陳椒華開記者會踢爆,他則在同年9月辭職,台中地檢署於17日發動搜索,將李拘提到案,法院則於18日裁定羈押。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李在任內長時間對女性同仁,乃至訓練班女學員與外部承攬廠商之女員工,多次有不當言語、觸碰身體乃至隱私部位之性騷擾行為。李健育在出差時,曾碰觸女同事手部、頭髮、腰際與腹部,甚至在車上意圖將手摸進上衣被阻擋後,直接親吻對方嘴唇,並詢問她「想當到什麼職位」。在辦公室內時,李健育還曾將手伸進另名被害人衣褲裡碰觸身體隱私部位,要她坐其腿上,並在總隊長室裡的小休息室、住宿房間和車上對被害人又抱又親。此外,他還曾觸碰另一名被害人的肩膀、肚子、手部、臀部、腰部,親吻額頭臉頰,還用手指戳胸部,甚至在出差時,趁被害人進入他住宿房間洽公時之際背後環抱對方,受害對象高達7人。監察院2024年11月做出彈劾決議,並全票通過,認為李健育騷擾時間之長、次數之多、範圍之廣已令人咋舌,於監察院詢問時還飾詞狡辯,毫無悛悔之意,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之規定,情節重大。隨後移送公務員懲戒法院處理。而台中地檢署2024年12月接獲婦幼隊通報便展開調查,搜集相關證據後17日展開搜索,並將李拘提到案,並在18日向法院聲押獲准,他則成為首位因性騷擾而遭羈押的高階公務員。

因小失大!日巴士司機侵占千元車費 結果痛失1200萬元退休金
因侵占乘客1000日圓車資而遭免職的京都市營巴士男性前司機,先前針對京都市政府拒絕發放1200萬日圓退休金一事提起訴訟,近期日本最高法院判決出爐,17日判處司機敗訴定讞。綜合日本媒體報導指出,最高法院第一小法庭堺徹裁判長認定京都市府決定屬於合法處分,不僅駁回先前二審大阪高等法院的部分見解,甚至還判處司機的敗訴。根據判決內容,這名現年58歲的男性,自1993年起擔任市營巴士司機,2022年2月在執勤期間,未將乘客支付的1000日圓紙鈔投入車內的精算機中,反而放入口袋私自據為己有。後續市交通局透過行車紀錄器畫面調閱資料後,發現司機侵占行為,進而展開調查並作出懲戒免職處分,並且決定不發給該名司機退休金。針對該處分,該名司機提起撤銷訴訟,主張金額微小且已賠償,應屬輕微過失,不該因此喪失全部退職金。一審的京都地方法院於2023年7月駁回司機主張,認定退職金不發給屬於正當行為。但在2024年2月的二審中,大阪高等法院則對此判斷產生分歧,雖認為懲戒免職本身合法,但對全額不發退職金的部分則認為處分過於嚴厲,因此裁定撤銷該項決定。對於二審的結果,日本最高法院第一小法庭最終於17日做出判決,推翻大阪高等法院的看法,明確指出侵占公款行為不僅屬重大違法,對於一名需獨立處理乘客金錢往來的公務員而言,更嚴重損害外界對整個市營巴士事業的信賴與正當性。因此,針對該行為所作出的退職金全額不發給處分,並未逾越市府的裁量權限。此次判決獲得五名法官全數一致同意,強調雖然侵占金額為1000日圓,但其行為性質關乎公共財務誠信與公務員操守,因此無論金額多寡,皆不容輕縱。原告全額不發給退職金的訴求,最終遭到駁回並定讞。

513全台大停電事故 4人遭認定怠忽職守懲戒判決出爐
2021年台電公司辦理路北超高壓變電所容量提升工程,未控管有電與無電介面,致因人為誤操作而引起接地故障,造成513停電事故,懲戒法院判決已屆齡退休、時任高屏供處長吳清木罰款20萬元、維謢課課長楊宗霖記過2次、路北超高壓變電所經理潘信志記過1次、綜合研究所電力設備試驗組組長夫記過2次台電公司供電處所屬高屏供電區營運處路北超高壓變電所,於2021年5月13日下午發生345kV一號匯流排三相接地故障(513事故),引發興達電廠、通霄電廠等機組緊急降載,影響電力供電,台電公司於是執行六輪全台分區停電5小時。監察院認時任高屏供處長吳清木、路北超高壓變電所經理潘信志、維謢課課長楊宗霖及綜合研究所電力設備試驗組組長陳邁夫,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情事,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認為,潘信志、楊宗霖明知路北超高壓變電所供電中設備隔離開關DS35412021年4月6日至5月13日為管制點(即構成有電與無電之介面),應依相關規定切實執行掛卡、警示標示、上鎖及巡視等管制措施,而未指導監督各所屬落實上開管制措施,且會同所屬細密巡視時,亦未切實巡視。吳清木就轄下路北超高壓變電所供電設備場域內進行之系爭採購案工程,怠於積極介入掌握與督導系統設備之事故預防事宜、督導轄屬人員落實各項管制措施及標準作業程序。陳邁夫怠於督導其指派之完工竣驗人員綜研所黃明朝落實完工試驗之事前及現場之安全作業程序。合議庭審酌4人執行職務,未謹慎勤勉,力求切實,工作紀律鬆散,造成513事故等違失情節及各怠於執行職務責任之程度,與路北超高壓變電所清除513事故時間雖未及1秒,但仍導致興達電廠、通霄電廠機組及興達Gl緊急降載,影響設備運轉安全及供電穩定,台電公司乃執行六輪全台緊急分區停電,5小時後全面解除限電。另判決已屆齡退休的吳清木罰款20萬元、楊宗霖記過2次、潘信志記過1次、陳邁夫記過2次。

《人間條件四》黃韻玲16年後再演同角色 排練依然頭痛不已
綠光劇團人間條件系列《人間條件四》一樣的月光,睽違16年再度演譯,原卡司林美秀與黃韻玲這對「姊妹檔」再度攜手同台,上演一場關於愛、嫉妒與和解的手足對話,導演吳念真形容這部是他創作中「最殘酷」的作品。日前綠光劇團邀請了各領域的KOL觀看排練演出,作家黃大米有感地傳遞出這樣的訊息:「人生追求到最後,不是在比階層與財富,而是誰容易開心,誰就是富翁。」而主播侯以理也表示人生過程中本就容易遇到許多不公平,不論是情緒關照、或是實體資源,看完戲之後值得大家反思自己是否都能夠當個付出者。劇中選用經典歌曲〈一樣的月光〉作為主題曲,一句「什麼時候,兒時玩伴都離我遠去?」家喻戶曉的歌詞,唱的不只是時間,還有那些我們失去的情感。這首由導演吳念真親自填寫的歌詞,對比劇本中探討的「手足競爭」與「比較心理」等議題更加強烈,描述一對性格迥異的姊妹,因嫉妒與競爭而逐漸走向悲劇的血緣情誼。陳希聖(左)劇中腳踏兩條船。(圖/綠光劇團提供)黃韻玲16年後再接演《人間條件四》同角色,居然還是讓她排練時頭痛不已,像是「未曾癒合的記憶提醒」,彷彿身體先一步記住了她的情緒一樣。黃韻玲飾演一位拿取家庭資源卻不願相對付出的妹妹,重新開排後她說道:「16年前,我第一次飾演美真,試圖揣摩她的執著、怨懟與疲憊,有許多不理解與氣憤,甚至詢問吳念真導演『為什麼覺得我適合這個角色?』16年後,我經過許多生活及職場上的歷練,再拾起劇本,發現許多情緒早已刻進生命裡。我以為現在的自己更圓融點,能夠包容這個角色,沒想到當我再次走進她的生命時,仍對她說的每一句話感到憤怒、無力及心疼。」吳念真的劇本總是貼近人心、引起共鳴,點出「最愛這個家的,有可能是那個從來沒被重視、默默付出的人」、「真正撐起一個家的人,不是賺最多錢的,而是最放不下、最願意留下來的人」道出了許多台灣家庭成員的心底話,劇中飾演姊姊的林美秀說道:「這些年演過很多角色,但『姊姊』已不只是戲裡的名字,而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我想對天下所有的妹妹說『妳可以任性,但要學會感受』愛是雙向的,每個人都需要被愛、被理解。家人之間要彼此感受,知道對方的心意,才不會讓『理所當然』變成誤解,希望這部戲就像月光一樣,能帶給你溫暖與省思。」《人間條件四》邀請各領域KOL觀看演出。(圖/綠光劇團提供)《人間條件四》是一部關於姊妹情感的糾葛,關於付出與掠奪、犧牲與背叛,更關於「矛盾人心」的戲。妹妹仗著自己的學識高,不斷索取家庭資源,姊姊一輩子默默承擔,最後卻連愛情都被妹妹奪走。劇中的大樓管理員就在妹妹的試探下背叛了與姊姊的愛情,演員陳希聖對自己扮演的這位角色剖析一番:「也許你沒有犯罪,但絕對有犯錯,有時因為犯錯而招致的懲罰,會比犯罪後的懲戒更痛!」把劇中角色的偽善和卑劣一一掀開。塵封16年的《人間條件四》重新再啟,原主演黃韻玲、林美秀、陳希聖回歸,偕同方馬丁、廖君茲、吳子霏、陳沛冪(山豬妹)、林綉秦、梁家銘、吳子齊、劉紹群、符績揚、許家瑋、雙伊蓮,以及吳念真、柯一正的特別演出,將帶領觀眾重回當年的悸動。4/25-4/27 臺北國家戲劇院(已完售)、5/9-5/11 高雄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歌劇院、5/30-6/01 臺中歌劇院大劇院、6/27-7/6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城市舞台、7/26-7/27臺南文化中心演藝廳,購票請上Opentix售票系統。

龍頭半導體工程師「製程機密洩漏給外商」 他被解雇反求償300萬元敗訴
高雄某龍頭半導體工程師,日前被派至集團子公司做開發工程,卻被高層發現他將製程機密洩漏給外商,被公司依規定解雇,但工程師不滿,質疑自己是被非法解雇,反而對公司提起民事訴訟求償300萬元,橋頭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公司解雇的行為合法,因此判工程師敗訴。判決指出,2022年6月張姓工程師被派往集團子公司協助開發製程,但派任期間,他將機密等級「B」的郵件降為等級「C」再寄給外商,約有30封郵件提及開發內容,造成公司機密資料外洩;公司經查,張姓工程師並非初犯,2020年他曾以同樣手法,違反公司機密保護與管制措施,將敏感資料外洩,被記2大過2小過懲戒處分。事後公司依規定將張姓工程師解雇,而外洩營業秘密部分,則移送地檢署偵辦中,張姓工程師不滿,認為他只是與供應商討論產品,沒有受到公司限制通知卻被依違反規定解雇,已經違反勞基法規定,要求公司讓他復職,並賠償300萬元精神撫慰金。橋頭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張姓工程師過去曾因為洩密遭記過處分,卻又再次違反公司規定將敏感資料外洩給外商,已經損害母公司利益,公司將他解雇也符合勞基法規定,因此判工程師敗訴。

未貪也罰1/被迫背「貪污」罪名 基層公務員遭判重刑成終身污點
台中市去年9月爆發員警集體圖利案,洪姓警員等12名負責開單的基層員警,為配合警界長官「請託」,將紅單改成罰則較輕的條款,卻因此涉犯貪污、圖利罪,遭停職並等候最終審判。此事不僅拉開警界體系黑布幕,更讓許多員警陷入憂慮,受害員警坦言,《貪污治罪條例》不分情節大小一律重罰,基層公務人員一旦陷入貪污圖利罪窘境,將終身背負不該承擔的黑鍋。Y先生是「台中改單事件」當事人之一,因遭停職,現今已改做機場接送工作,日常在台中與桃園之間奔波,他笑稱「外面的工作多姿多采,如今也是不錯的選擇」,儘管他表現得樂觀,但回想起當初被起訴時的打擊,Y先生坦言曾一度接受心理諮商。他指出,因各警局預算有限,需依靠地方人士所組成的警友會提供資源,因此在開單、攔檢酒駕時抓到某些地方人士,總會遇到長官要求改單的情況,改單後的金額、幫誰改,自己一無所知,只是為了避免被刁難,順應體制內的潛規則,但沒想到卻讓他丟了工作,被冠上了「貪污圖利」的罪名。基層警員透露,警察局因經費有限,多受地方人士幫助,在員警開單、抓酒駕時,常會受到關說壓力,可為避免遭針對,警員只能選擇妥協,被迫違反法律。(示意圖/報系資料照)相較之下,J先生的狀況有些許不同。他告訴CTWant,因害怕改單有違法的可能,自己拒絕了長官的改單要求,但長官堅持說只是「把單改到他的名下」。因不了解實際狀況,他想著可能本就是長官的車,也不存在改單變更法條的問題,就按照指示做,沒想到最終也一起遭起訴,理由是未對原車主開罰,有圖利車主之嫌疑。《貪污治罪條例》是適用於公務人員的法律,為規範軍警公教人員的清廉、維護公共部門的正直所制定之條例,其中包含貪污、賄賂、圖利等罪,凡是有疑似貪污、圖利等行為,依所涉條文不同,須處5年或10年以上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由於此條例未對罪行輕重作區分,基層公務員經常因為制度內的潛規則而遭遇不公正的重刑。2014年,一位清潔隊員因將民眾不要的資源回收物送給拾荒阿嬤,遭檢察官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最終被判刑10個月、緩刑2年。同一年,一位看守所黃姓管理員因送罪犯一包七星菸,遭以貪污圖利罪判處1年3個月徒刑,以及罰金25萬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蕭仁豪直言,目前的貪污圖利罪處罰罪與刑不成比例,不分情節大小一律判處重刑。「櫃檯人員找錯錢圖利1元跟圖利1億元同罪,要被關5年起跳;詐騙集團詐騙近千萬,判刑不到6個月,員警加班費算錯卻算貪污圖利,要判5-10年以上。」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蕭仁豪直言,《貪污治罪條例》刑罰實在過重,且不分情節大小,圖利1元跟貪污1億元一樣判處重罪,導致基層公務員常遭受不公正的重刑。(圖/翻攝自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臉書)蕭仁豪坦言,公務員體系較保守,有問題的事情,大家不敢提出,一定要有人遭懲戒,才會有人跳出來說這件事不要做。但法律應從完善制度來避免犯罪,而非靠加重刑罰來嚇阻,因此許多基層公務人員希望可以透過修法,讓在非自願情況下觸法的情形下,能夠尋求更合理的救濟途徑。因此,有基層公務員也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上提議,將《貪污治罪條例》重罪小額分級化,如沒有貪污金額者不罰,金額5萬以下者有減刑或免刑機會,20以下者適用刑法,金額20萬以上再適用貪污治罪條例。此提議短短時間就超過5千人附議,目前已通過門檻,等候法務部作出回應,基層公務員所處困境,仍有時日可待。

法官石育恩、檢察官吳亞芝遭監院彈劾 建請免職處分
監察委員紀惠容、王麗珍、郭文東11日表示,近年來詐騙猖獗,竟有司法人員涉入詐騙集團。監察院已通過彈劾橋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石育恩與高等檢察署檢察官吳亞芝,並移送懲戒法院,建請依《法官法》相關規定予以免職處分。此外,對於多起年輕律師介入詐團案件,監委亦促請法務部積極追蹤《律師法》修法進度。三位監委指出,根據內政部警政署「打詐儀表板」統計,113年全年詐騙財損金額達1332億元,社會對司法人員涉案難以容忍,司法體系有必要自清自律。調查發現,石育恩涉非公務使用資料查詢系統,與詐騙集團「軍師」鄭姓律師有330萬元資金往來,來源不明,並曾代為轉交10萬元律師費,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5條、第16條,及司法院相關資料管理規定,也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第22條與社交理財自律事項,情節重大且毫無悔意,顯已不適任法官職務。另檢察官吳亞芝已知悉朱姓律師等人涉犯洩密、洗錢等罪,卻仍積極鼓勵對方承接詐騙集團案件,未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1項規定啟動偵查程序,亦不適任檢察官職務。監察院依《法官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建請懲戒法院對石育恩免除法官職務,並依第89條第1項準用規定,對吳亞芝為相同處分,兩人均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監委調查並指出,除本案中的鄭姓律師外,多名涉案律師迄今尚未停止執業。法務部已於114年1月10日提出《律師法》修正草案,增訂第7條及第74條第4至6項,分別授權暫停律師證書審查與執業限制,目前已送行政院審議,監委呼籲法務部持續追蹤後續修法。另監察院調查法務部所屬各地檢署近三年來違規查詢「書類系統」情形,高雄地檢署抽查5786件中,有2495件因身分證號或案號輸入錯誤,占比達43%,情況確有不當,監委要求法務部檢討並改善內部控管機制。

尹錫悅抗命成「鐵腕檢察官」聲名大噪 總統任職不到3年就遭彈劾成立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윤석열)的政治生涯於2025年4月4日正式落幕。自2022年就任總統以來,短短不到三年時間,他從無黨籍檢察官一路攀升至國家領袖,卻在2024年12月宣佈緊急戒嚴,最後遭國會與憲法裁判所以全員一致判定罷免,成為繼朴槿惠(박근혜)後第二位在任內被罷免的韓國總統,更是史上首位於職位期間被收押並出席憲法審判的元首。根據《韓聯社》報導指出,1960年出生於首爾西大門區延禧洞的尹錫悅,是韓國憲政史上首位出生於首爾的總統。他來自學者家庭,父親尹基中(윤기중)曾任延世大學教授。他大學就讀於首爾大學法學院,並在1991年第九次挑戰下通過司法考試,1994年起進入檢察體系,展開職業生涯。直到52歲才與金建希(김건희)結婚,晚婚與大器晚成的人生節奏,為他的形象增添獨特風格。尹錫悅在南韓知名度迅速上升是從2013年開始的,當時尹錫悅在「國情院網軍事件」中公開反抗上級干預調查,留下「我不忠於人」的名言而聲名大噪。2016年時,尹錫悅作為特別檢察官首席檢察官參與調查「崔順實國政壟斷案」,成為導致朴槿惠彈劾的關鍵推手,進一步奠定其作為「鐵腕檢察官」的形象。後續再2019年時,時任總統文在寅任命尹錫悅為檢察總長,並公開囑託「即使是執政者也要調查」。然而這句話不久便成為現實,尹錫悅在兩個月後即針對法務部長候選人曹國(조국)家族展開調查,最終導致曹國髮妻鄭敬心(정경심)被起訴,曹國人則於2023年12月因其女兒入學弊案而被收監。尹錫悅此舉引爆與文在寅政府的衝突,後續秋美愛(추미애)任法務部長,對尹錫悅發動多次懲戒與停職,反而為尹錫悅帶來更多保守派支持。尹錫悅。(圖/達志/美聯社)尹錫悅最後於2021年辭去檢察總長職務,短暫沉寂後,尹錫悅宣布參選總統,之後更是加入國民力量黨,擊敗黨內對手後成為候選人。雖然尹錫悅缺乏黨內根基與地方勢力,但透過密集造勢、與安哲秀(안철수)陣營合併,尹錫悅成功於2022年3月當選總統,成為繼文在寅之後的下一任國家元首。就任總統後,尹錫悅進行強勢改革,包括將總統辦公室自青瓦台遷往國防部所在的龍山,開啟「龍山時代」,聲稱要拉近與民眾的距離。但尹錫悅的執政風格與政治溝通遭到廣泛批評,黨政不協調成為常態,領導風格被批為「獨斷」。尤其在與國會對立激化之際,尹錫悅動用否決權阻止在野黨推動的法案,多達25次行使否決權,是繼李承晚(이승만)以來最多的總統,使國政陷入僵局。與此同時,第一夫人金建希接連爆出名牌包收賄與德意志摩托斯(도이치모터스)股票操作疑雲,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但尹錫悅始終未正面回應,甚至態度十分強硬。雖然最後曾於2023年11月召開不設限制提問記者會並道歉,但民意已難挽回。而導致尹錫悅政治生涯快速崩解的轉捩點,是2023年12月3日突如其來地宣布緊急戒嚴,理由是國會「立法暴走」,引發社會譁然。在戒嚴解除後,在野黨提出對尹錫悅的彈劾案,最終憲法裁判所於2025年4月4日以8票全數通過,罷免尹錫悅。判決中指出,尹錫悅違憲濫權,動用軍警妨礙國會,甚至侵犯議員不受逮捕權與表決權,背離代議民主與憲政秩序。彈劾生效後,尹錫悅不僅失去總統身分,同時也喪失刑事豁免權,預料將面臨包括選舉介入、濫用職權等多項司法調查與起訴。特別檢調單位正在調查其是否介入國會候選人提名、涉嫌違反《政治資金法》,以及其夫人金建希的財產來源與收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