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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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議員郭再添發監前落跑 調查局列「外逃通緝犯」名單!檢舉獎金最高50萬
屏東縣議員郭再添因從事兩岸地下匯兌業務,共匯兌新台幣1358萬餘元,遭判刑4年確定,在檢察官發監前落跑,屏東地檢署23日發布通緝,法務部調查局已將郭列為「外逃通緝犯」名單,呼籲民眾檢舉其行蹤,緝獲可獲15萬至50萬元獎金。判決指出,郭再添自2017年7月起,利用在大陸販售茶葉並取得大量人民幣機會,使用其華南及第一銀行2帳戶作為經營地下匯兌收、付資金之用,郭在2017到2018年間非法辦理新台幣與人民幣匯兌,共匯兌新台幣1358萬5720元。歷審認為,郭無視政府管制匯兌禁令,而非法辦理地下匯兌業務,妨害金融秩序及資金流向管制,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判處有期徒刑4年。郭不服提上訴,5月19日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屏檢20日發出傳票,通知郭在23日向屏檢報到入監,但檢方在其住處與服務處都未發現郭,導致傳票無法送達,檢察官隨即開拘票,因傳喚、拘提不著,屏檢23日發布通緝。依據法院資料,郭過去就曾因逃匿遭通緝逾1年始遭緝獲,郭與陸籍妻子王曉燕另涉選罷法、藥事法、反滲透法被屏檢起訴,屏東地院自2023年12月30日就對郭、王限制出境、出海迄今。屏院以郭、王近年均曾多次出境,停留境外期間非短,且與大陸地區政商人士曾有所聯繫,並有在大陸地區經商之經驗,2人有逃亡出境能力,今年4月10日才裁定延長2人限制出境、出海8月。不過,郭仍在地下匯兌案判刑4年定讞後順利逃匿。法務部調查局已將郭列入「外逃通緝犯」名單,積極緝捕,目前郭的潛逃地點「不詳」。依據《法務部調查局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緝犯實施要點》規定,民眾檢舉外逃通緝犯行蹤致緝獲,可獲獎金。調查局檢舉獎金是依緝獲通緝犯通緝書所載罪名法定刑而定,由於郭遭通緝的《銀行法》法定刑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獎金為15萬元至50萬元。

屏東議員郭再添逃亡遭通緝 「境管妻也傳失蹤」檢方發聲了
無黨籍屏東縣議員郭再添非法從事兩岸地下匯兌,金額達新台幣1358萬多元,依違反銀行法判有期徒刑4年定讞,預計23日入監卻服刑未果,屏東地檢署依法發布通緝。至於郭再添與太太王曉燕涉及反滲透法等罪部分,外傳王女行蹤不明,屏檢表示,此因案件還在審理,於4月10日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案件還在審理中,因此法律上不存在「行蹤不明」問題。郭再添自2017年5月起,以自己申辦的銀行帳戶,作為收受台灣地區資金與中國大陸地區間地下匯兌帳戶,共22次幫7名客戶匯款紀錄,匯兌金額達1358萬5720元。因郭再添始終否認犯行,且有重利、妨害自由、誣告等前科素行,最高法院判決4年有刑定讞。郭再添預計23日入監,屏檢於20日去送傳票,但檢調清查住處和服務處都未發現人,傳票無法送達。檢察官開拘票,期限至22日,隔天調查員仍回報拘提無著,因此依法發布通緝。檢方事後追查郭再添行蹤,發現他曾於19日到縣議會簽到,研判他當時還在國內;是否可能在短期間內安排潛逃出境,檢警調全力追緝中。另外,郭再添與太太王曉燕又捲入2022年涉嫌接受中資從中國引進未經衛福部核准輸入的「蓮花清瘟膠囊」及「DEWEI快篩試劑」,置於競選服務處供選民索取並發放,被屏東地檢署依依違反藥事法、反滲透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嫌起訴,法院還在審理中,且於4月二度裁定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對於2人行蹤成謎,屏東地檢署今日指出,目前因為僅有郭再添案件判決確定,地檢署可以對郭再添啟動防逃;王曉燕部分,案件尚在審理中尚未確定,尊重法院的強制處分判斷,尚未對王曉燕部分進行控管,因此王女不存在行蹤不明問題。郭再添是屏東縣第4選區縣議員,2009年首度參選縣議員當選,連任1屆縣議員後,因在東港鎮經營的生技廠惡臭擾鄰,導致當時選舉失利;在2022年選舉中再度高票當選。